按規定,新車使用臨時牌照不得超過15天,在此期間,車主應及時向車管部門申請正式牌照,否則臨時牌照過期,上路會面臨罰款200元、扣12分的處罰。6月9日,在鄭州交警部門開展的涉牌涉證專項行動中,兩位新車駕駛員被一次性扣了12分。
昨日上午,鄭州交巡警九大隊在南四環大學路設卡盤查涉牌涉證違法行為,一輛橘色的現代兩廂轎車因車前沒有粘貼臨時牌照被民警攔下。民警發現,駕駛員王某出示的臨時牌照已于6月2日到期。
王某說,端午節放假,沒來得及去車管所辦理正式牌照。隨后,民警在該車前擋玻璃前發現,上面已經貼有機動車年檢標志。
“這輛車已通過年檢,說明已注冊登記,申領了正式牌照,王某在說謊。”民警在王某的車內及后備廂也沒有找到正式牌照,暫時將車輛扣留。
上午10點20分,一輛黑色的奧迪轎車從南四環自東向西右轉上大學路,該車后擋風玻璃放置了多張臨時牌照,交警發現,該車的臨時牌照也于6月2日就過期了。
“這輛車是5月買的,因想等一個好的號段就一直沒有上正式牌照。”車主劉某稱,4S店先后給他申領了3張臨時牌照,今天4S店剛剛通知他說有一個中意的車牌讓他前往辦理,沒想到那么巧被交警查到。
隨后,民警根據123號令,不按規定使用號牌對王某、劉某做出罰200元記12分的處罰,并暫扣了他們的駕照。
“兩位駕駛員需要到車管部門進行為期7天的理論學習,并通過考試后,才能重新上路。”交警九大隊副大隊長趙鍇說。
截至昨天下午5時20分,交巡警九大隊共查處了11起涉牌涉證的違法車輛,其中有3起是臨時牌照過期。
趙鍇提醒廣大新車駕駛員,新車使用臨時牌照不得超過15天,否則臨時牌照過期,上路行駛會面臨罰款200元、扣12分的處罰。駕駛員一定要在臨時牌照過期前,及時向車輛管理部門申請使用正式牌照;而根據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號牌》新標準規定,臨時牌照的安裝方式由原來的“放置”調整為“粘貼”,一張貼在車內前風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,另一張貼在車內后風窗玻璃左下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