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州一名男子看著周圍的朋友都紛紛掙了錢,心急之余找母親借了10萬元經商,結果賠了個精光。為了不受母親的責備,他想法弄錢,就以能買來便宜別墅為名,從朋友那里騙來了40萬元。昨日,該男子因涉嫌詐騙被鄭州市管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。
2013年,孫某看到周圍的朋友,要么有個好工作,要么有生意做,連當年不如他的人現在都比他強,一直要強的他,決定做生意發財致富。經過選擇,他選定了一個項目,但手里又沒有本錢,便向母親借了10萬元,并答應賺到錢后,馬上還錢。
結果,孫某一下海就發現經商完全不像他想的那樣簡單,最終生意沒做成,10萬元也打了水漂。孫某知道母親在借錢時就有些猶豫,擔心他做不成生意,現在真的賠了錢,不知道如何給母親交代。
2013年7月,孫某在一個朋友的婚禮上認識了李某。2013年10月,孫某和李某閑聊時,得知李某要買某處的別墅,孫某突然靈機一動,便對李某說認識一位領導,可以給她買到便宜價格的房子。因為孫某平時也幫李某辦點小事,所以李某對孫某很信任,相信孫某可以幫她辦好這個事情。
但其實孫某不認識能買到便宜別墅的人,他知道李某有錢,可以借此向她“弄點錢補虧空”。他對李某說,找那位領導辦這事得40萬元的好處費,即便如此,她買別墅時還能優惠幾十萬元。
2013年11月,信以為真的李某交給孫某40萬元現金,孫某答應很快給她回信,但事實上,孫某隨后就開始躲避李某,并將大部分錢都花掉了。
發現被騙的李某隨后報警,警方將孫某抓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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